时间: 2024-04-18 19:45:46 | 作者: 供应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214458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主业为依托,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上下游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融合幕墙、智能、机电、园林、新能源、物业管理、IDC等业务为一体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以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为主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为辅的工程项目施工、设计业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并逐步在新能源、IDC等业务进行拓展:
公司始终致力于绿色环保建筑的研究和新能源的应用开发。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未来建筑光伏将成为煤电的重要替代品。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已于2011年起就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并于2017年成立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不断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发电业务、风力发电业务的开展,致力成为“绿色人居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在新基建领域,2020年公司取得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落实公司科技转型的战略布局,为公司进军IDC新基建领域奠定基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科技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2020年公司还间接收购了科技园物业51.63%股权,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物业管理业务,掌控存量建筑市场,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未来,公司围绕建设服务积极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同时战略协同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形成延展创新新兴业务、稳健增长、逐步提速的良好态势。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行业,是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建筑装饰的类型,建筑装饰业划分为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住宅装饰和装修以及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与土木建筑业、设施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每一建筑物在其完成后的使用的周期中,都有必要进行多次装饰装修。因此,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容量具有乘数效应和市场需求的可持续性的特点。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国内稳中向好的宏观经济形式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自2019年以来,国家提出要快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出“全国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上亿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住户户内改造并带动消费”。住建部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全国有17万个老旧校区待改造,蕴含着万亿级别的市场。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和“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各地区快速推进了住宅装修,国民生活品质与水平提升带来的消费升级,以及生活、交通、商业配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为建筑装饰行业提供新的发展动能。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和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高的推动下,我国的建筑装饰行业未来发展前途广阔。
截至2019年底,全行业公司数约11万家,连续多年下滑。其中,行业有资质的公司数约为10万家,比2018年减少了0.5万家,下降5%,是行业内首次出现有资质企业由于经营性原因退市造成了下降。当前,行业内有资质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比2018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反映出行业市场管理的力度加大和竞争激烈。在行业资金偏紧的背景下,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增速普遍快于行业,行业集中度提升。目前竞争结构越来越有利于行业头部公司,2020年的疫情或将加速行业产能的出清,许多小装饰公司可能会被迫退出市场,“强者恒强”趋势明显。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评定,中装建设在全国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综合评价中的排名2016-2018年位列第八、2019年位列第七;并荣获“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全装修产业诚信公约践行先进单位”、广东省500强企业、深圳行业领袖企业100强、“2019年度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深圳质量百强企业等荣誉;连续十八年获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十二年获评“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
公司施工、设计项目的承接一般是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对外招标、邀请招标)和主动承揽模式两种方式。
(1)招投标模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一定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公开对外招标、邀请招标)和甲方(业主)要求做招投标的项目,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标。具体流程为:业务拓展部结合公司战略方向收集市场招标信息,在拟投标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内部评审后,由公司组织投标员、标书制作员、预算员等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要求进行标书制作,参与工程竞标。工程中标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建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实施。
(2)主动承揽模式。对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一定要进行招投标且甲方(业主)不要求招投标的部分项目,由公司业务员开辟各类业务渠道并进行业务联系。甲方(业主)出于对公司品牌、实力及施工能力的认可,在经过商务谈判后,与公司签订合同。公司组织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实施。
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材料包括石材、板材、金属和玻璃等建筑装饰材料。根据各个项目情况的不同,公司主要材料的采购模式可分为以下三种:
①公司自主采购模式:项目开工前,项目组根据与工程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工期等确定材料使用计划,经成本控制部审批后由采购部负责采购。采购部按照优质优价原则,通过询价、比价、议价后从材料供应商信息库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由供应商将材料直接发往项目施工现场,项目材料员对入库材料来验收。
②甲指乙供采购模式(甲指):公司依照甲方(业主)指定品牌、供应商进行材料采购,甲方(业主)按照材料的采购金额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后计入合同总价。
相比于“甲指”和“甲供”,在自主采购模式下,企业能较为灵活的选择具有议价优势的供应商,还能够准确的通过项目情况和价格波动情况做采购规模的调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
公司项目施工所需的零星材料最重要的包含铁钉、锯片、胶刷等木工类材料,砖、水泥、沙子等瓦工类材料,美纹织带、无纺布、嵌缝带等油工类材料和焊条、胶布、螺丝等水电工类材料。
零星材料采购金额较小,一般需在项目当地采购,故由公司采购部授权分公司或项目组进行采购。分公司或项目组在通过询价、比价、议价后确定采购价格和数量,报成本控制部、采购部审批后进行采购。
公司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精细化施工管理模式。项目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部综合考量项目性质、各个项目经理资质等方面因素,选拔合适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再根据合同及项目情况组建项目团队,小组成员包括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采购员等。具体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公司与具有资质的施工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由劳务分包公司按照项目要求派出实施工程人员。劳务分包公司派出实施工程人员在公司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的组织管理下进行实施工程,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公司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成本控制管理制度,通过事前成本计划、事中成本控制和事后成本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对项目成本实施有效的控制。
项目实施前,公司成本控制部根据合同预算等资料对工程成本进行详细测算,据此制定项目成本计划,并与项目经理签订责任书,将成本控制纳入项目经理的综合考核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每笔费用支出均需通过公司严格的审批流程,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工作的成本控制,同时,公司不定期指派专人到现场检查,发现违反管理制度的浪费行为立即进行整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成本控制部会对该项目的成本控制成果做综合评价,作为一项指标纳入有关人员的绩效考核。
公司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的质量管理制度,在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的前提下,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实施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公司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对每个分项、分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并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上道工序质量不达标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到项目施工的关键环节,公司领导、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检查和技术督导,保证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工程进度管理制度,通过计划、检查、跟踪和调整等多个层面的管控,提升项目组按期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的可能性。
项目实施前,项目组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联的资料拟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阶段性进度控制计划,报监理单位、建筑设计企业审批,并抄送工程管理部、采购部;工程管理部及采购部每月到项目现场检查,跟踪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并将其纳入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的综合考核指标。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导致的施工进度计划变更,项目组将根据现场真实的情况,提交整改的具体措施并报监理及甲方(业主)批准,再由工程管理部和采购部及时作出调整工程控制计划。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保证体系,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控制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以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公司成立了持证上岗制度,配备了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将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经理作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现场的施工安全负主要责任,公司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各类实施工程人员在管理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同时,公司成立健全了安全事故汇报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对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及时有效地发现、立即处理,防止安全事故扩大和恶化。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所有的环节加以严格规范。通过建立严格的合同评审制度和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通过加强合同执行管理、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工期、质量、收款和结算等条款的有效执行,保证成本、质量、进度等各项控制目标的实现。
针对项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事项,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明确了有关人员的职责: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组对变更内容做分析研究,确定变更实施方案;造价员负责对变更内容做成本核算;技术负责人从技术、质量等方面审核变更内容的可行性,并与施工员一起负责变更内容的现场实施;施工员负责联系建筑设计企业(监理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变更内容做验收确认,并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签证手续。
公司为每个项目配备专门的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项目相关的合同、公文、档案和工程资料等文件,实现项目成本控制信息、质量控制信息、进度控制信息、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信息的归集和共享。信息管理不仅为公司确定工程形象进度、申请工程付款、变更合同签证、开展项目决算等活动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明,同时也为项目的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管理决策的效率和客观性,节约项目管理成本。
对于已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公司将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施工与验收标准,监督及参与工程验收全过程,组织工程质量的内部评定,并负责竣工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所有竣工验收的项目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必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编制竣工决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审查。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和冲击,全国各行业的工作开展均受到疫情带来的不同程度影响。2020年对公司来说也是不平凡但又充满发展机遇的一年,疫情的影响如烙印般深深地烙在公司的发展之路上,2020年一季度公司的业务开展受到人员隔离、交通管制、推迟复工等因素的影响,开工复工率不足,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同比下滑。但公司通过积极做出响应国家复工复产的号召,业务逐步复苏,全年度营业收入实现558,144.89万元,同比增长14.87%。项目业绩奖项也取得重大突破,共获得鲁班奖2项,国家优质工程奖8项。
2020年,公司加快围绕建设服务上下游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的步伐。2020年5月,公司通过收购及增资取得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落实公司科技转型的战略布局,为公司进军IDC新基建领域奠定基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科技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2020年公司还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取得嘉泽特100%的股权,间接持有科技园物业(科技园物业在深圳市2018年度物业服务总实力排名第18位)51.63%股权,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物业管理业务,掌控存量建筑市场,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0年,公司坚持以“固本强基、扬长补短、创新发展”为公司发展的主基调,致力打造成国内知名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坚信装饰工程是高技术、高艺术、高端的现代服务业,以做出更多精品工程为己任,打造中装品牌,让每一个合作客户都放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8,144.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37.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841.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2%。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 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经本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收入准则变更。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 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 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 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 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应该依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本公司通过子公司中装新能源以7,204,008.00元,通过法院竞拍的方式获得广州中阳100%的股权,于2020年4月24日进行了工商变更并支付大部分款项,于2020年5月13日取得控制权,因此将2020年5月13日作为购买日。
2、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14,700,000.00元取得中装建工70.00%的股权,于2020年8月3日进行了工商变更并支付大部分款项,将2020年8月3日作为购买日。由于收购中装建工不构成业务合并,此次收购作为资产收购。
3、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通过云科技支付股权收购款30,000,000.00元,以及对顺德宽原进行增资30,000,000.00元,合计60,000,000.00元,取得顺德宽原60.00%的股权,于2020年7月13日支付大部分款项,于2020年7月30日进行了相应的财产交割,因此将2020年7月30日作为购买日。由于收购顺德宽原不构成业务合并,此次收购作为资产收购。
4、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嘉泽特投资100%的股权,其中现金支付对价50,400,000.00元,发行股份17142851股,每股价格6.86元,于2020年7月 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严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因此将2020 年 8 月 18 日作为购买日。
1、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成立中装纳米,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公司持有中装纳米80.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中装纳米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成立中装智链科技,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公司持有中装智链85.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中装智链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成立中装云科技,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持有中装云科技100.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中装云科技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成立中装智链本聪,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持有中装智链本聪51.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中装智链本聪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成立海南中装,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持有海南中装100.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海南中装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深圳市中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成立四川中装,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深圳市中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中装100.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四川中装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装智能建筑顾问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中装智能,并授权中装智能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清算、注销事宜,截至2020年3月18日,中装智能已完成了清算并办理完成了所有注销事宜。
2、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中装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中装利丰,并授权中装利丰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清算、注销事宜,截至2020年6月24日,中装利丰已完成了清算并办理完成了所有注销事宜。
3、截至2020年12月,中装希奥特已完成了清算并办理完成了所有注销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庄展诺先生所作的《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庆刚先生、朱岩先生、高刚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163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40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400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540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根据充分,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长庄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由董事、总裁庄展诺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738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来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6、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除议案12以外的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8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议案9、议案10和议案1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案9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议案10应选举独立董事3名,议案11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才可以进行表决。每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能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能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5月26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线,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传真。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2、联系电线、传线、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不正常的情况的解决方法: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截止2021年5月2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佛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163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40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和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一定效果贯彻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400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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